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給海外越南人和親人辦理免簽證的手續指導

evisa.vn

May 28, 2019

1.準備所有依法文件

2.海外越南人申請簽發給自己和親人免簽證證在公安部的出入境管理局提交文件:

出入境管理人員收到文件之後檢查文件的合法性和內容。如果文件已經完整和合格,請向申請人打印收據。

如果文件還不完整或是不合格,該管員將收回申請文件之後給申請人及時重新製作指導。

申請受理時間:週一至週六(節假日)

3.在公安部 – 出入境管理局的受理部門獲得免簽證:

收件人向返回檢查和對照的管員提供收據、身份證或護照,如果有結果,請申請人來付款和簽收。

返回結果的時間:週一至週六(節假日)

所有文件的資料和數量

文件的資料

  • 01張免簽證申請表(NA9表)
  • 證明是海外越南人的文件
  • 居住在居住國或越南公民的越南人協會擔保書以確保申請人是海外越南人(如果沒有是海外越南人的證明簽證)
  • 證明是與海外越南人的夫妻關係、子女關係的文件(如結婚證、出生證或者與申請人證明關係的文件或者是越南法律規定的其他有價值的文件)
  • 如果沒有上述的文件,申請人可以出示由其聲明始或越南國籍的外國主管當局簽發的文件
  • 文件數量:01部
  • 處理時間:不超過7天從收到完整申請文件之日
  • 實施對象:海外越南人和外國人如妻子、丈夫、子女的關係。
  • 處理機關:出入境管理局
  • 行政程序處理結果:免簽證書

費用:

  • 首次簽發免簽證的費用:20美元
  • 從第二次往後簽發免簽證的費用:10美元
  • 申請表的名稱,申報表:授予和重新頒發免簽證書的表格(NA9表格)
  • 處理要求和條件:
  • 外國護照或者外國護照更換文件(簡稱護照)自入境之日起至少有效期為6個月。如果海外越南人沒有護照,他們必須持有外國簽
  • 發的永久居留證件,自入境之日起至少有效期為6個月。
  • 根據越南法律,如果申請人屬於“不允許入境越南”就則不會簽發免簽證。
  • 海外越南人和親人,如果被暫停出境也不得在越南獲得免簽證。

法律依據:

  • 外國人在越南入境、出境、過境和居留的法律(2014年6月16日第47/2014/QH13號法律)
  • 2007年8月31日財政部第77/2007/QĐ-BTC號決定,規定對於海外越南人處理簽證申請檔案的費率、收款、匯款、管理和使用費用。
  • 公安部2015年1月5日第04/2015/TT-BCA號通知,規範外國人在越南入境、出境、過境和居住的文件樣本。

Leave a Reply

Discover more from vietnamtravel.tw

Subscribe now to keep reading and get access to the full archive.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