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不小心丟失了護照或者被搶包包(護照在裡面)的遊客請按照下面的指示來處理:

首先,請詢問最近的公安局。您到那邊跟公安部門說您的情況。讓後他們會給您發一封“丟東西原因”的文章(Đơn Cớ Mất)裡面請填寫好您已經丟的東西(護照+簽證)。然後請公安部門幫您蓋紅章,確認您的東西是哪個地方掉了。

“丟東西原因”的文章(Đơn Cớ Mất)

接下來,請前往大使館或領事館(例如:您是台灣公民請到台灣駐越南領事館)請他們幫您處理:護照的臨時證明(這風護照的臨時證明只有效1個月)與 給越南移民部發的介紹信(讓您辦理離境簽證)。

護照的臨時證明+ 給越南移民部發的介紹信

最後,前往越南移民部辦理離境簽證:

  • 旅遊簽證:到護照的臨時證明+介紹信請前往越南移民部辦理離境簽證。
  • 商務簽證:到護照的臨時證明+介紹信請前往越南移民部辦理離境簽證。若您有越南公司的擔保,要有這公司蓋紅章確認才可以辦理離境簽證。若不幸,已經沒工作或者通過代辦公司辦理簽證服務請給代辦公司聯絡,他們會幫您處理離境簽證。

請注意:

  • 請在簽證(已經丟的簽證)到期之前辦理好任何材料然後離開越南,若您辦理離境簽證的時候,簽證快到期或已經到期這樣很麻煩。
  • 離境簽證按照護照的臨時證明的效期來處理所以請在離境簽證到期之前回國。